关于开展2018年度推优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11-30 作者:
重庆润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推优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鼓舞斗志,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彰显企业价值观,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优秀团队、优秀员工、年度润丰之星(含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团队及为润丰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①在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顾大局,主动、超前、创新地开展工作,有效落实和完成了内部经济责任指标,制度健全完善,考核规范、合理、严格,各种建设达标,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精神强,成员精神面貌好,两个文明建设突出;未发生各种直接责任事故(含发生安全事故),无任何违纪违规的现象,无较大责任过失。
②团队管理与业绩在公司名列前茅,团队作风过硬,在公司具有先进与代表性。
③团队工作质量与效率、产量在公司位居前列(同岗位前两名)。
2、优秀员工、年度润丰之星及各类能手评选条件:
①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拼搏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开拓创新,在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中成绩显著。热爱润丰、忠诚润丰、尽职尽责,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维护公司利益,在职工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在单位或全公司具有先进与代表性。
② 掌握技术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实用技能强并有一定绝活、绝招、绝技的,特别拔尖的技术工人。
③ 在生产、技改技革、新产品开发中有技术独创和技术专长,能解决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中有较显著成绩。
④ 在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市场营销、技能培训、后勤保障服务中,做出较大成绩的代表者。
⑤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同岗位中全年产量前5名、废品率受控。
⑥ 无任何责任事故,无各类违纪现象发生。
三、推优名额分配
推选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即可上报,公司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选、择优录取。
四、时间安排
1、下文之日起—2018年12月14日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2、2018年12月17日—21日由公司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总经理批准执行。
五、评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形式,推选出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坚持条件,宁缺毋滥。
2、凡推荐上报的团队和个人,必须附推荐材料,要事迹真实,以业绩数据说话。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